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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松绑,各省推动执业药师远程审方,千亿零售市场大洗牌!

来源:河南省中药材协会 浏览次数:4126发表时间:2019-12-24
       12月20日,四川省药监局发布《关于支持药品流通企业创新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允许企业按照国家局要求开展执业药师差异化配备。

 

      

       在此次的《意见稿》中明确,连锁门店履职的执业药师,可统一注册在零售连锁总部,当门店执业药师或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临时不在岗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执业药师可利用信息系统开展远程药学服务等。

 

       这也被外界解读为松绑之举。这相当于说,每家药店都有注册执业药师或许将成为过去时,取而代之的是由总部统一注册管理。

 

       事实上,执业药师“挂证”一直是医药零售行业的顽疾,央视在今年“3.15”晚会上也把这一现象集中曝光,随之而来的监管部门的为期9个月的整治运动轰轰烈烈的开展,各地开始整治“挂证”毒瘤,但仍未得到有效根治。

 

       执业药师政策研究专家吴忠日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中国执业药师发展的不均衡,因此采取信息化的远程审方作为过渡期的方法是可行的,但绝不是替代行为。

毫无疑问,远程网络审方政策的执行将大大减少连锁药店执业药师的配备。业内普遍认为,这不仅解决了执业药师不足的瓶颈,还能通过这种连锁集约化的服务,解决偏远地区执业药师存在难度的问题。

 

政策松绑  互联网诊疗破解审方难题


       相比四川省,安徽、新疆两省则更加直接。

 

       12月2日,安徽省药监局发布的《促进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健康发展具体举措》提到,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必须对所属门店药品经营活动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不再要求连锁企业门店负责人必须由执业药师担任。

 

       此外,药品零售企业(含新开办)未按照要求配备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的,仅可以销售乙类非处方药,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而在11月9日,新疆药监局发布的《关于促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零售企业健康发展意见(试行)的通知》则强调,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开展执业药师远程审方每家门店至少还应配备1名经资格认定的药师及以上药学技术人员作为质量负责人,开展药事服务工作。

 

       无独有偶。据健识局不完全统计,最近几个月来,包括湖北、河南等多省市对药店执业药师的配置提出了新的方案。

 

       11月29日,湖北药监局发布的《关于规范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经营许可加强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则要求,新开办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可由总部指定一名具备执业药师资格的管理人员统一担任下属门店的企业负责人,也可由注册在下属门店的执业药师担任本店负责人。

 

       不过,对于经验处方药的下属门店,要求除负责人必须是执业药师外,还要配备不少于一名执业药师在门店审方管理和提供药事服务;经营范围有中药饮片的下属门店,还须配备一名中药类执业药师或者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中药技术人员负责审方管理。

 

       河南省药监局在《关于开展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执业药师互联网+药事服务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中也提到,允许直营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所属门店执业药师注册到连锁总部,综合调配各门店现场执业的执业药师开展处方审核和药事服务活动。

 

       此外,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以10家门店为基数应至少配备3名执业药师,如经营中药饮片,其中1名须为执业中药师;每增加15家门店增配1名执业药师;增加门店经营中药饮片的,执业中药师配备数量同上。

 

       连锁门店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应当具备执业药师资格,且至少须配备2名药学技术人员,进行处方复核和药事服务,经营中药饮片的,应配备1名中药学技术人员。

 

       连锁总部负责互联网+药事服务的执业药师不得少于3人。总部质量管理人员不得兼任互联网+药事服务执业药师。

 

       尽管各省市在具体标准上有所差异,但给执业药师松绑已是大势所趋。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数据,截至2018年年底,全国执业药师注册人数为46.8万人,其中注册在社会药房的执业药师约为40.6万人,占注册总数的89.5%。

 

       而据2016年11月份的数据,我国零售药店的执业药师配备率仅为51%,约一半的药店无执业药师。

 

       一方面,执业药师确为稀缺资源,这也导致现实中,出现了许多药店是在“挂牌”运营的现象,行业乱象屡禁不止。而从最近的消息来看,不少省市在对执业药师“挂牌”问题的打击力度,也是相当大。

 

       12月4日,安徽省药监局发布了《关于撤销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证书和查处执业药师“挂证”情况的通告》,合肥颐年大药房有限公司、庐江县好益生大药房等125家药品零售企业被依法撤销GSP认证证书。对于查实的“挂证”行为的执业药师206人,依法进行处理。

 

       鼓励远程审方、多点执业等对于解决我国执业药师不足的问题,确实是一个不错的解决方案。与此同时,也有利于行业更加规范。

 

行业加速洗牌  零售巨头纷纷进入医药市场


       从上述省市公布的文件来看,鼓励连锁经营,药店之间进行并购也是一种趋势,有助于龙头行业发展。

 

       如,新疆药监局就明确提到“支持和鼓励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整合其他药品零售企业”。

 

       几天前,中国邮政开设药房的新闻,震惊了整个医药圈。据中国邮政官网消息,宁夏回族自治区邮政分公司所打造的第一家门店于12月9日开门营业。

 

       中国邮政大药房将以医药零售为主业,以医药物流配送、电子商务、零售连锁为主要经营领域,在全区合适的地区开设连锁零售药店。

 

       不止是中国邮政,包括物美、苏宁、屈臣氏等零售连锁巨头都对零售药店这块蛋糕虎视眈眈,正在加速涉足零售药店。

 

       数据显示,2018年,我国共有零售药店48.9万家,其中连锁门店为25.5万家,连锁率达到52%。2014年到2018年,连锁率从39.4%提高到52.1%。

 

       平安证券表示,当下进入到严监管时代,药店合规成本提升,连锁药店的竞争优势更加明显。从中长期来看,连锁率将持续提高。

 

       尽管政策目前仅开房了非处方药的销售,但其产品复购率高,一直是零售药店的主战场。

 

       据米内网统计,2018年,我国药品销售规模为17131亿元,药品零售渠道实现销售额3919亿元,占比为22.9%。

 

       其中实体药店实现销售额3820亿元(占比22%),网上药店实现销售额99亿元(占比1%)。此外,业界预计2020年,国内将形成4000亿的处方外流市场。

 

       尽管零售市场有松绑的趋势,不过,在药店分级管理的趋势下,新入局者能不能吃到大蛋糕,还得各凭本事。

 

       2018年11月,商务部发布关于《全国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要求到2020年,全国大部分省市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工作机制运行良好。

 

按照经营条件和合规状况将零售药店划分为三个类别:

一类药店可经营乙类非处方药;
二类药店可经营非处方药、处方药(不包括禁止类、限制类药品)、中药饮片;
三类药店可经营非处方药、处方药(不包括禁止类药品)、中药饮片。经营条件和合规状况包括零售药店的药品质量保障能力、药学技术人员配置和行政处罚记录等内容。

 

       不同类别的零售药店,在人员配置方面也有不同的要求。不同经营服务能力也对应A、AA、AAA三个等级。如果药店成为高评级,相关部门会有相应的利好政策支持高评级药店的发展。

 

       有分析人士人士指出,未来3年内,约3万-5万家药店会关闭,很多中小连锁药店会被并购。政府导向也是希望行业高度连锁化,因为好管理。

 

       而从上述省市更新的文件来看,对药品零售市场确实是一种利好,但在分级制度之下,入局之后,能否提供满足要求的药事服务能力,以及实现规模经营,才是打赢零售之争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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