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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申报河南首届《放心药店》品牌形象创建公益活动的通知

来源:河南省中药材协会 浏览次数:2662发表时间:2019-11-25
河南省各医疗机构、中医馆、中医(中西医结合)门诊,河南省各零售连锁药店、单体药店注意啦!即日起,由河南省中药材协会和医药卫生报社联合开展的河南首届《放心中药房》《放心药店(中药)》品牌形象创建公益活动正式启动。
近期,河南省中药材协会、医药卫生报社联合下发《关于自愿申报河南首届“放心中药房”品牌形象创建公益活动的通知》《关于自愿申报河南首届“放心药店(中药)”品牌形象创建公益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河南省各医疗机构、中医馆、中医(中西医结合)门诊及河南省各零售连锁药店、单体药店须具备以下申报条件:独立的法人资格或从事中药销售三年以上的零售药店;良好的信誉和业绩,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完善的中药质量管理体系、组织架构、管理团队,管理制度健全;良好的群众口碑,有一定正能量社会影响。
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可持单位相关许可证件、获得的相关领域的证书以及最高级别荣誉证书复印件;完善的中药质量管理体系、组织架构、管理团队、管理制度相关资料;电子版的单位整体效果高清照片、中药陈列效果高清照片、中药库房陈列效果高清照片各一张等资料,并按照要求在2019年11月30日前报送至河南首届“放心中药房”“放心药店(中药)”品牌形象创建公益活动组委会(纸质资料邮寄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96号河南医药大楼703室,电子版资料发送至:hnszycxh@163.com)。2019年12月1~22日活动进行网络投票环节,12月23~27日组织专家审核,审核结果将于12月28~31日在河南省中药材协会官方网站和医药卫生网进行公示。
本活动对申报单位不收取费用;入选河南首届“放心中药房”“放心药店(中药)”品牌形象创建的单位,可自愿选择在医药卫生报等媒体上进行推广与展示;根据入选单位申请,授权使用相关品牌形象创建单位标识;适时召开表彰大会暨学术会议,颁发品牌形象创建单位牌匾和证书。
活动旨在通过“放心中药房”“放心药店(中药)”品牌形象的创建,进一步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积极推进医疗机构、药品零售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着力规范中药经营行为、提升行业服务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用药的安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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