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药品监管,保障药品使用安全有效,对在天津市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监督抽验中11批次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药品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本市执法部门对监督抽验发现的上述不合格药品依法进行了查处。
特此公告。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21号附4号2楼
邮编:450000
联系电话:15544183318
E-mail:hnszycxh@163.com
微信公众号
Copyright © 河南省中药材协会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豫ICP备18042968号-1